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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料化工技术详评细则(2024)
评审要素 | 评审内容 |
一、应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功能及技术参数响应情况(3--10分) | 应答文件所述产品主要技术参数/物料描述/物料扩展描述响应情况。以采购文件设定的需求参数为标准,视应答文件响应情况酌情评分。 |
二、检测设备、检验报告响应情况(6--10分) | 产品检测流程严谨,检测设备的性能、数量、种类等满足要求,检测试验报告齐全得10分,检测报告不全者,以1分为级差扣分,最低得6分。 |
三、制造厂工装设备、质量管理体系响应情况(6--10分) | 1、视产品工装设备的性能、数量、种类等评价,各方面水平较高者得5分,以1分为级差酌情扣分,最低得3分。 |
2、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流程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,有明确的质量管理流程,制造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可行,执行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各项标准要求的得5分,否则酌情以1分为级差扣分,最低得3分。 | |
四、原材料、组部件、配套件响应情况(6--10分) | 1、视原材料质量水平、检测报告等响应情况酌情评分,好得5分,否则以1分为级差酌情扣分,最低得3分。 |
2、组部件、配套件种类齐全并附有合格的检测报告,好得5分,否则以1分为级差酌情扣分,最低得3分。 | |
五、销售业绩(20--30分) | 业绩满足公告要求的得20分,超过公告要求50%及以上得24分;超过公告要求100%及以上得27分;超过公告要求200%及以上得30分;公告未作业绩要求的,但额外提供业绩的,按供货业绩从大到小分为两档,分别得30分、25分; |